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湾众智库:金融科技深度融合,打造经济发展“新引擎”

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印发《金融科技(FinTech)发展规划(2019-2021年)》,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发展目标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


湾众智库认为,《规划》提出的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,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,同时也明确提出要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,这也将有效推动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。


金融科技创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


《规划》指出,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。金融业要秉持“守正创新、安全可控、普惠民生、开放共赢”的基本原则,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,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。


当前,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发展,不断释放创新驱动活力。金融科技,归根到底本质是金融,其核心是运用信息技术为金融提质增效,发展金融科技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,服务实体经济,促进普惠金融和防范金融风险。


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曾提出,“发展金融科技的初心是运用现代科技的成果赋能金融提质增效,通过科技的驱动,创新引领,为金融的发展注入正能量。”


近年来,金融科技成绩斐然,但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,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有所缺乏,各类市场主体在科技能力、创新动力、人才队伍、体制机制等方面相对失衡。


湾众智库,金融机构只有从新技术应用、产品创新、优化服务、风险防范等方面苦练内功,才能更好的拥抱金融科技,把握金融科技的未来,推动实体经济向好发展。


金融科技监管体系促进深度融合


《规划》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,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、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、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、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、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、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。


在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部分,将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,加强监管协调性,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,建立健全创新管理机制。


其中,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方面称,将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,系统梳理现行监管规则,结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,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,围绕基础通用、技术应用、安全风控等方面,逐步建成纲目并举、完整严密、互为支撑的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。


同时,该部分提及将针对不同业务、不同技术、不同机构的共性特点,明确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应遵循的基础性、通用性、普适性监管要求,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到2021年,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“四梁八柱”,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,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、协调发展,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,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。


湾众智库认为,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,建立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,有利于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,从而丰富服务渠道、完善产品供给、降低服务成本、优化融资服务,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,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“新引擎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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